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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皮的柔软中和了竹器的硬朗,故而房间看起来温馨了许多,加上植物和挂饰的点缀,空间有了层次感,就让景戎产生了姜丽华他们一家的竹楼与众不同的感觉。
说实话,景戎从未住过这么简陋的屋子,当然,山林里的棚屋不能计算在内,那些连屋子都算不上,只是个庇护所,但这已经是这里最好的房子了,他只能凑合住着。
可看了姜丽华的布置,他才明白,用心生活,哪里都是家,不用心生活,就是金碧辉煌的宫殿,也只是一堆砖石木头。
重要的从来不是物质条件,而是一颗热爱生活的心。
“生活”这个词也是他从姜丽华那里学来的,他学过的字典并没有,明白它的含义之后,他陡然发现,自己以前的人生也只能称之为活着,不能称之为生活。
他失踪了这么久,也没有人找过来,估计他们早就把他当死人了,即便真的有人找到他,他也不敢上前,对方很可能只是是来补刀的。
他活了十七年,一直把子承父业当做自己的人生目标,不曾想过其他活法,可现在他隐隐找到了方向,至少在这里,他是被需要的。
“在发什么呆呢?”姜丽华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耳畔,景戎回头,被她塞了个盘子在手里,盘子上装着一个……兔子脑壳?
顿时有些无语,不是猪眼睛就是兔子脑壳,她怎么老是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食物……
姜丽华一脸坏笑:“是不是觉得兔兔那么可爱,不应该吃兔兔呀,既然你不忍心吃,那就闭上眼睛吧,我来吃——”
没等她说完,景戎就把那只兔头放进嘴巴里啃了起来,兔头卤得很熟,轻轻一咬肉就脱落下来,肉质柔软而又有韧劲,满口麻辣鲜香,让人恨不得把所有汁液都舔得一干二净。
果然,她爱吃的东西味道都极好。
姜丽华又一次捉弄失败,满脸遗憾,山里的兔子可不好捉,一只兔子就一个兔头,她好不容易凑了四只,给袁氏和姜小春分了两只,自己吃了一只,剩下一只准备逗一逗景戎再吃,没想到有去无回。
以后一定要长点记性,这人的口味跟她一样,不能再给他送菜了,得当着他的面吃光光,让他看得着吃不着,馋死他。
不过,美少年啃骷髅头的画面挺养眼的,有种暗黑漫画的感觉,也不算浪费了这个兔头。
又来了,又来了,景戎耳朵尖悄悄红了起来,姜丽华总是时不时用这种热切的眼神看着他,他想要批评她一顿,又怕打击到她,影响目前的关系,不说吧,他又有种罪恶感。
年少慕艾不是什么坏事,人人都有情窦初开的时候,可她的情窦也开得太早了吧,也太不矜持了,就算看上了他,也不能这么狂热地看着他啊。
她还这么小,他又不能回应,这不是故意为难他吗?
殊不知,真相差了十万八千里,等他日后知道姜丽华小姑娘皮囊里装着的是个老少女的灵魂,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,呵,他们确实是老牛吃嫩草,可那头老牛不是他,而是姜丽华!懒人听书nren9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