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陛下,岂是周天子所能比拟的。”
嬴政听完王绾的话,心里是高兴的。作为一个帝王,自己的处君之道,自己的成就,得众人认可,怎会不高兴呢!
但是,他心中还是有着自己的思量。遂侧目,问李斯道:
“那你又有良计?”
李斯回道:
“臣以为,应当废除分封制,沿用秦穆公在位时所实行过的郡制。但如今的秦朝,已不可同日而语,便加一个县,就为郡县制。
在郡县制底下,可共设三十六郡。此后若疆土拓宽,可酌情增加。
每郡有郡守、郡尉和郡监各一。其中以郡守为首。
郡下辖县。县首,可唤作县令。郡守与县令,皆由陛下直接任命。
郡守,为一郡最高管理者,掌全郡政务,直接受朝堂节制;郡尉,辅佐郡守,掌管全郡军事;郡监,掌监察工作。
内地设县,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。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,不满万户的设县长。
令、长为一县之首,掌全县政务,受郡守节制。县令下设尉、丞。
尉,掌全县军事和治安;丞,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,掌全县司法。
县以下设乡、里和亭。
乡和里是政治管理,亭为治安管理。
乡设三老、啬夫和游徼。三老掌教化,啬夫掌诉讼和税收,游徼掌治安。
乡以下为里,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。里设里正或里典,其职能除与乡政权职能大体相同外,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。
此外,还要司治安、禁盗贼专门设亭。两亭之间相隔十里,设亭长。亭须遍布于城乡各要地。”
这郡县制度,是李斯翻遍历朝历代,花了好几个月,通过他们的建立、发展、兴盛乃至灭亡的所有过程记载,才总结出来的。</div>